(2008年3月20日余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08年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人大工作对于本届人大常委会开创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的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勇于创新、注重实效,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切实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一、关于监督工作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按照监督法规定,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全年安排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4项:
1. 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2. 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报告;
3. 建设生态市决定执行情况报告;
4. 优先发展城乡公共交通情况报告。
(二)加强对计划、财政等审议监督。按照监督法有关规定,全年安排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议题8项:
1. 2008年市重点工程计划安排情况和2000万元以上政府性投资项目安排情况报告;
2. 2008年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林局、市卫生局、市经济发展局、市贸易局部门预算编制情况报告;
3. 2007年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林局、市卫生局财政决算情况报告;
4. 2007年市财政性专项资金收支情况及2008年预算安排情况报告;
5. 2007年市财政决算报告;
6. 2007年市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7. 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8. 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三)执法检查。按照监督法有关规定,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列入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并委托有关工作委员会对执法检查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全年安排执法检查2项:
1.《职业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
2.《专利法》贯彻实施情况。
同时,配合省、宁波市人大开展上下联动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
(四)主任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全年安排听取汇报7项:
1.“五五”普法工作情况;
2. 法院执行工作情况;
3. 我市政府性投融资公司运行情况及政府负债情况;
4.《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情况;
5. 城市管理工作情况;
6. 学前教育工作情况;
7. 文化市场管理情况。
(五)检查视察。各工委在做好常委会、主任会议相关议题初审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常委会要求,对政府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检查视察12项:
1. 检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
2. 视察我市农村集贸市场改造情况;
3. 视察围涂造地工作;
4. 检查水源地环境状况;
5. 视察全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建设情况;
6. 检查农机示范县(市)创建工作;
7. 视察统筹余慈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8.视察宜居城市建设(城区重点工程);
9. 检查药品管理工作情况;
10.检查村卫生室建设情况;
11. 检查《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12.检查《宁波市爱国卫生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六)备案审查。按照监督法和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具体规定,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权威。
(七)依法做好监督情况的公开工作。按照监督法及有关实施意见,及时向代表通报和向社会公布常委会监督工作情况,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透明度。
(八)依法行使任免权。坚持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公示、任后表态等制度,加强对人事任免议案的审议,坚持依法任免。
二、关于代表工作
(九)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代表工作。根据中央9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代表活动制度,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和履职档案制度,评选代表活动积极分子,促进代表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制定代表罢免、辞职、暂时停止执行职务等有关实施办法,并择时做好代表补选工作。
(十)搞好代表和人大干部培训。建立健全代表培训制度,多形式开展代表学习培训活动,举办代表中心组、代表经验交流和骨干代表培训会。继续组织好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及联络员的培训工作。
(十一)保障代表知政知情。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重要事项征求代表意见。组织代表参与常委会视察检查、调查研究等重要活动。建立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多途径向代表通报政情、民情。
(十二)组织代表活动。组织代表开展走访选民周、旁听法院庭审、审议市政府上半年的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和视察等活动。制定《市人大代表约见“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办法》,并开展约见活动。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代表小组活动形式,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
(十三)加强议案处理和建议督办。重视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和处理工作,改进办法,完善机制,加大力度,切实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年底评选和表彰优秀议案建议。代表建议办理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认真审议代表议案,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宜居城市建设的决定,适时作出《关于加快现代和谐宜居城市建设的决议》。
(十四)密切与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乡镇(街道)及市人大代表的办法,深入基层,走访选民,听取代表和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做好在姚的浙江省、宁波市人大代表的服务、联络工作。
三、关于调研宣传工作
(十五)专项调研。各工委在做好常委会、主任会议相关议题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开展专项调查研究12项:
1. 检察院检察监督工作的执法调研;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执法调研;
3. 城乡低保和居家养老工作情况;
4.《工会法》执法调研;
5. 乡镇卫生院建设情况;
6. 我市街道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7. 我市部分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8. 我市乡镇(街道)债务问题;
9.《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10. 旧城改造工作;
11. 土地管理工作情况;
12. 招投标工作。
(十六)开展人大理论研讨活动。召开市人大理论研讨会,评比优秀理论文章,并做好市人大理论研究会换届工作。
(十七)加强信息报道。召开全市人大信息报道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人大信息报道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提高我市人大工作的知名度。
四、关于自身建设及其他工作
(十八)进一步加强学习。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深入学习十七大精神和人大制度理论,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水平。坚持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掌握人大工作所必须的法律法规知识。坚持学用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十九)进一步转变作风。巩固“作风建设年”整改成效,大力倡导良好风气,深入基层,加强调研,不断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二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当前工作需要,总结实践经验,借鉴外地的做法,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各项会议制度和工作制度,抓好贯彻落实,促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十一)密切与乡镇(街道)人大的联系。坚持邀请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召开全市乡镇人大主席会议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会议,交流经验、探讨问题,共同推进全市人大工作。
(二十二)依法做好人大信访工作。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申诉控告,坚持“按级负责、分工办理”的原则,进一步提高信访办理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