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 年 5 月 29 日余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余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作出 《 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和谐宜居城市的决议 》 的议案,并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 《 关于加快现代和谐宜居城市建设具体思路和主要工作安排的报告 》 。会议认为,加快建设现代和谐宜居城市,是我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加快走新型城市化道路的重大战略举措,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市政府为贯彻落实 《 中共余姚市委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和谐宜居城市的决定 》 而提出的具体思路和主要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符合我市实际和发展方向。会议指出,全市上下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建设现代和谐宜居城市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自觉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大力弘扬新时期余姚精神,抢抓机遇、奋发有为,着力打造“清洁余姚”、“绿色余姚”、“生态余姚”、“山水余姚”、“人文余姚”和“现代余姚”,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一座山水风光与城市景观交相辉映、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相得益彰的魅力之城。为此,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夯实加快建设现代和谐宜居城市的产业基础。要围绕打造先进特色制造业基地,推进工业创新发展,引导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势项目向园区集聚,推动块状特色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变,深入实施发明专利、商标品牌、技术标准和企业上市战略,完善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建立健全以综合产出指标为导向的供地机制,控制商务成本 , 优化制造业发展环境。要以打造余慈区域商贸服务中心为目标,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现代商贸服务业,尽快规划并实施以中国塑料城为龙头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研究制定中心城区工业企业“退二进三”政策,提升改造中心城区商圈。要以打造长三角旅游休闲胜地为目标,大力发展旅游休闲业,着力抓好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提升休闲旅游、文化旅游、生态旅游、“农家乐”旅游等特色旅游的水平和档次,切实增强旅游服务功能。要以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为目标,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满足广大市民的安居需求,不断提高居住质量。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实施农业特色产业提升工程,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品牌农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
二、切实加强规划意识,完善指导现代和谐宜居城市建设的规划体系。要按照余慈中心城规划的要求,尽快依法修编市域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衔接。同时,要配套编制或修编与现代和谐宜居城市建设相关各个领域的专项规划,构筑目标明确、层级清晰、功能互补的规划体系。要全面实施“阳光规划”,扩大规划制定和实施中的公众参与,积极推行公告和听证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和民众的作用,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为推进现代和谐宜居城市建设提供强力支撑。要进一步加大重大项目建设力度,对市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重大项目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重点建设工程和 2000 万元以上政府性投资项目,市政府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程建设按计划完成。要加快事关民生的路网、电网、供水、天然气管网、通信网络和环保、教科文卫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要理顺体制,明确公共交通资源的公益性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四、创新要素保障机制,为加快现代和谐宜居城市建设提供强大动力。要优先保障列入现代和谐宜居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需要,同时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推进“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向存量要增量,缓解土地要素制约。要整合存量资产,加快盘活政府性存量资产,强化土地储备机构的功能,通过经营储备土地,最大限度地为城市建设筹集资金。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现代和谐宜居城市建设,完善公共资源市场化交易制度,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优化配置。要培训和引进并举,加快城市管理和建设方面的人才队伍建设,为现代和谐宜居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要以创建“国家生态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为载体,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要深入实施“蓝天、碧水、绿色、洁净”四大工程,继续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城乡环境卫生和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城乡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和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高空气和饮用水质量。要倡导绿色生活和消费理念,开展生态科普教育活动,努力在全市树立生态文明观。要切实加大城市管理力度,积极推行“数字城管”和城市社会化、物业化管理模式,加强市容市貌管理。要建立健全老住宅小区封闭式改造后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监管,切实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六、积极促进和谐发展,进一步提高城市文明水平。要切实加大教育投入,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促进城乡公共教育优质均衡协调发展。强化就业培训,加强就业援助,切实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健全完善各项养老、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建立健全现代救助体系,完善城乡最低5 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合理配置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要加快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发展,努力塑造鲜明独特的城市文化风格。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市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提升市民综合素质。完善外来人口服务管理机制,促进本地居民与外来人口和谐相处。加快以社区服务中心为平台的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
七、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加快建设现代和谐宜居城市的强大合力。要根据市委 《 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和谐宜居城市的决定 》 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分阶段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奖惩分明的考核机制,把现代和谐宜居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纳入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目标考核体系,落实责任制。要广泛宣传现代和谐宜居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引导和动员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到现代和谐宜居城市建设中来,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全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
八、着力加强法治建设,为推进现代和谐宜居城市建设提供法制保障。要深入实施“法治余姚”和“平安余姚”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筑公共安全体系,严厉打击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坚决查处“黄赌毒”案件及新型网络犯罪,加快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完善各类应急机制,提高城市抗灾能力,增强市民安全感。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 《 土地管理法 》、《 城乡规划法 》 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房,严格土地用途管理。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类破坏现代和谐宜居城市建设的违法行为。市政府每年要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现代和谐宜居城市建设的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采取视察、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加强对现代和谐宜居城市建设工作的支持和监督,依法推进和保障现代和谐宜居城市建设。 |